苍教研通〔2005〕225
转发关于推荐参加温州市中小学实验制作与
改进的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县直属中小学:
根据温教办研函〔2005〕105号“关于开展2005—世界物理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及市教研院计划,定于2005年11月17日—18日在乐清二中举行以“制作与改进物理教学中的演示实验及学生实验”为主题的温州市中小学(物理部分)制作与改进的评比活动。现将文件内容转发如下:
一、报到时间:11月17日下午1:30—3:30
二、活动地点:乐清二中
三、参加对象:
1、经各县(市、区)选拔推荐的实验作品的作者。
参加评比的实验作品须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评选推荐(包括高中物理、初中科学物理内容、小学科学物理内容),推荐作品名额瑞安、乐清、平阳、永嘉、苍南、瓯海各30件,文成、泰顺、洞头、龙湾20件,市直学校每校1—2件。
我县参加的县直属学校、各学区名额分配不限,各单位负责于11月14日前上报推荐作者名单、作品名称及简介,送县教研室306室吴招德老师处,电话:64718965
2、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高中物理、初中科学、小学科学教研员。
四、活动内容:高中物理、初中科学物理部分、小学科学物理部分的实验制作与改进的作品演示(包括作品介绍和实验表演)及评比。
五、其它:
此次活动由乐清二中承办,各与会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苍南县教育局教研室
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