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教研通〔2008〕244号
关于举行2008年苍南县中小学(含职教、幼儿园)
教师优秀教学论文及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县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县一级以上幼儿园:
为了促进我县广大教师深入学习新课程标准,钻研新的教材教法,改进和加强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师适应新课程的能力和教科研水平,经研究,决定举行2008年苍南县中小学(含职教、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论文及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均可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2.凡2008年1月1日以后撰写的教学论文及案例,未在县级以上单位获奖的均可参评。
3.每位教师参评的论文或案例分别限送一篇。
4、县第五期骨干教师研修班学员的论文不占学区、直属校配额。
二、论文要求
论文的写作要主题集中、言之有物、语言朴实、形式活泼、反对空洞无物、无病呻吟、故作高深、形式主义的文风。教学论文应突出真实性、科学性、前瞻性、学科性、实践性、规范性。选送论文的字数以不超过5000字为宜,案例的撰写要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前瞻性。没有填写《苍南县教研系统论文评比承诺书》(附件2)的,不予评奖。受过论文作假通报批评的教师的论文在期限内不予选送。
三、评选的组织
1.县教育局教研室成立苍南县中小学优秀教学论文评选委员会,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兼任评选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学科教研员兼任评选委员会委员,负责组织,评审及奖励等工作。各学科评委由县论文评选委员会聘任。
2.各学区、直属校按规定篇数选送,要照顾学科之间的平衡,原则上一个学科的篇数以不超过本学区,本单位总数的1/5为宜。各幼儿园的推荐篇数不限。
3.各学区、直属校论文及案例评选分配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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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单
数 位
类 别 |
灵溪 |
龙港 |
宜山 |
钱库 |
金乡 |
马站 |
矾山 |
桥墩 |
直属校 |
|
初中 |
80 |
80 |
20 |
50 |
40 |
30 |
30 |
30 |
10 |
|
小学 |
110 |
130 |
40 |
70 |
60 |
60 |
60 |
60 |
10 |
4.各单位送评的论文一式3份于2008年12月10日前送苍南县教育局教研室陈泳老师(联系电话:64718970 手机:612928),各学区、县直属单位须附上论文清单一份。本次论文及案例评审不收评审费。
5.论文打印封面格式见附件1,内文不署名。
三、奖罚说明
1.凡获得优秀论文者,授予相应的证书,记入其本人业务档案,作为年终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2.弄虚作假,剽窃他人论文获奖的,一经查实,将予以撤消和通报批评,并在二年内不得参与论文评比活动。
苍南县教育局教研室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2008年苍南县中小学教师优秀教学论文及案例评选
参评论文/案例
学 科
题 目
作 者
单 位
联系电话
附件2:
苍南县教研系统论文评比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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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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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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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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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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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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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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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虚拟网: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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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诚 信 承 诺 |
1、我郑重承诺(在括号内打“√”):
所写的教研论文为本人原创,没有抄袭他人( )
2、主办单位若将我的作品公示、上网、发表、出版,我表示(在括号内打“√”):
同 意( )
不同意( )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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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
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