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文件
苍青科教协〔2008〕1号
关于举办2008年苍南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11月中旬举办苍南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务必要开展好该项活动,并组织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大赛的主题是:体验创新、节能减排。
二、大赛项目:
本次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分三项活动内容:
1.科技创新成果评比,是指在科技实践活动中以及研究性学习过程中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工程设计作品和科学研究论文及电脑机器人创意等。
2.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评比。
3.科技实践活动评比,指青少年以小组、班组或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名义所进行的科技实践活动评比。
三、参赛对象: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均可参加
四、申报要求:
1.科技参赛作品要坚持“三自”“三性”的原则,要更加突出创新意识和科技含量,优秀科技实践活动项要坚持“五要素”标准,要更加强调活动的真实性、示范性、教育性和完整性。
2.名额分配:直属学校、科技示范学校每校每项活动限送5个,其他学校每项活动限送3个。
3.申报材料要求:各类申报表一式3份。发明类,实物作品一份;论文类,文稿(包括附件)一式八份;科技实践活动类,项目报告一式五份,附件(原始材料)一份;少儿科幻绘画,作品一份(其中一份申报表贴在作品背面左下角),规格一律为4开(54×38cm)。各类申报表一式三份;除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外,其他作品无须装裱;青少年科技教育方案一式3份。作品申报表和项目(作品)登记表用A4纸4号宋体字打印,同时把表格以word格式发到大赛电子邮箱clx1888@163.com。
4.所有参赛作品及申报表于2008年11月21日(星期五)前送往县教育局教研室305室陈立新老师处,电话:660097。
五、奖励方法:
1.本次活动设县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同时评选10位优秀科技辅导员。
2.将本次活动中的优秀作品及活动项目将推荐参加今年12月举行的第二十三届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六、本次大赛项目的具体要求、申报书及各类推荐表格、登记表格等,请登陆苍南教育局教科研网查阅、下载。(www.cnjky.net)
苍南县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二○○七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
苍南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一、科技创新优果评比要求
(一)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分类
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是创新大赛活动的主体内容,其主要项目形式有:发明创造、工程设计类作品、科学研究论文及电脑机器人创意等。
竞赛项目按学历段分为小学项目、中学项目;按项目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所研究的领域分为数学(MA)、物理学(PH)、化学(CH)、微生物学(MI)、环境科学(EV)、生物化学(BI)、医药与健康学(ME)、工程学(EN)、计算机科学(CS)、动物学(ZO)、植物学(BO)、地球与空间科学(ES)、行为与社会科学(SO)等13个学科。
(二)科技创新优果评比申报具体要求
1.接受申报项目:
⑴发明创造: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构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构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⑵技术创新:指新技术、新产品,即成熟,可行并在实际应用中效果显著和前景广泛的技术成果。
⑶新品种:指人工培育的植物新品种。
⑷信息技术应用成果:指信息技术应用与开发的技术成果,包括硬件、软件的技术创新、程序设计、课件设计、网络通讯设计等。
⑸电脑机器人的创意项目:指以各种智能机器人套装器材或学生自行开发制作的机器人的控制部件为核心,包含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传感器及机械结构等外围部件的一系列完整的工程设计、制作。学生可以利用智能机器人控制部件可编程控制及对声音、温度、光线等环境因素能感应、判断并动作的特点,对生活中的各种场景、事物等进行模拟、优化和改进,并加入自己的创意设计和动手制作,使其成为一件能在特定的环境中独立完成特定的任务的工程设计、制作。
⑹优秀科技小论文:指在科技实践活动中以及研究性学习过程中产生科学研究论文等
2.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⑴食品、烟、酒、化妆品类项目。
⑵参加过以往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项目。
⑶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有抵触的项目。
⑷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项目。
3.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⑴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一式8份上报。
⑵论文及附录:所有申报项目除填写申报书外,还应提交完整的论文。如果需要提交论文附录,复印件即可。
根据项目分类,依照《技术发明报告》或《科学研究报告》的格式完成论文写作。
⑶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医疗保健用品,由市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动物、植物新品种,由市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市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二、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评比的具体要求
1.凡现年为5-14周岁的就读于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的少年儿童,有独立完成的科学幻想绘画作品的作者均可参加。
2.参赛作品应充分体现科学幻想这一宗旨。
3.参赛作品可用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绘画种类、风格及使用不同材料表现(但不包括非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4.参赛作品的规格一律为4开(54×38cm),除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外,其它作品无须装裱。作品要求干净、整洁。
参赛作品一律在规格为40cm×60cm的纸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横竖放置均可。作品要求整洁。
5.参赛作品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
6.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已发表过的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7.不能参评的作品:出现科学性错误的;出现政策性错误的;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
8.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3份,其中1份申报书贴于作品背面左下角,参赛作品一份。
三、优秀科技实践活动评比具体要求
1.有明确的选题目的。所设计的活动,主题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过活动学习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培养科学精神;对当地教育、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其中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2.有完整的实施过程。活动在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3.有完整的原始材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参加人数)、照片或录像、新闻报道材料等,用以反映该项活动的真实性。
4.有确切的实施结果。由活动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文字应简练,可根据条件辅以必要的实物、照片、录像等。在上报之前,各地应对该结果的可靠性加以确认。对于学校以上的实施单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5.有实际收获和体会。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6.申报表一式3份、科技实践活动报告一式5份,原始材料1份,可以是活动记录、照片、录像和新闻,报道材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