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教研通〔2008〕206号
关于举办2008年苍南县中小学美术教师
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各学区、县属中小学:
为了提高美术教师教学技能,促进美术老师专业成长,根据本学期教研计划,经研究决定举行08年苍南县中小学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请你单位组织教师参加,比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赛对象: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两年以上教龄(2006年9月1 日前任教)的中小学在职美术职教师(含职高)。
二、比赛内容、形式与要求
1.素描:石膏头像。色彩:色彩静物。水粉画、水彩画、铅笔淡彩或钢笔淡彩等,除画纸(4开画纸)外,其它工具材料自备,时间为150分钟。
2.命题创作(独幅)。比赛命题为“秋意”。画种任选。西画类:画纸为4开画纸,其它工具材料自备,时间为150分钟。国画:水墨、白描等不限,画纸为4尺3开生宣纸,时间为90分钟,笔墨纸砚均自带。
(创作建议:可表现与主题相关的人、物或场景,手法与形式不限,尽量体现创作能力与刻画基本功)。
三、比赛时间:10月14日
8:00签到
上午8:30~11:00比赛
比赛地点:灵溪镇第三高级中学(县教育局旁边)。
四、参赛办法:
填写“2008年苍南县中小学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能评教师登记表”(详见附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于10月11日上午前报县教育局教研室陈泳老师,电话:621928(教育虚拟网)。
五、评选说明:
1.每个老师限报两项,可以只报一项。
2.按单项设奖。
3.评审费35元、差旅费回原位报销。
苍南县教育局教研室
二○○八年十月七日
附:
2008年苍南县中小学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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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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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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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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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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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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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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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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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项目 |
素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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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静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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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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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单位 (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