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级中学:
温州市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即将开始,我县将组织学生成果参加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评条件:
获县2007年下学期和2008上学期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一、二等奖。
二、送评时间:
纸质稿一式3份于2008年9月10前送到县教研室,电子稿发至88380349@163.com。联系电话:660097。逾期不给予送评。
三、送评要求:
1、文字报告以文字说明为主,包括封面、摘要、正文和附件。各项基本要求如下:①封面标明课题名称、研究时间、学校、班级、指导老师、组长、第一执笔人和小组成员。作者署名人数不超过8人,指导教师署名人数不超过3人。②摘要控制在250字以内。③正文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并统一用A4纸,宋体小四号,行间距为固定值22磅。④附件是帮助评委了解研究过程真实性、科学性以及成果的一些原始文字材料和写就的小论文,原始文字材料的形式以活动记录册为宜,附件总页数一般情况控制在10页以内(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活动记录册请到“温州教科研-教学资源-普高-研究性学习-课件”下载)。⑤采用Word文档,A4纸,页边距设置上、下为2.54cm,左、右为2.2cm;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内容正文用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报告正文前的内容摘要、关键词请用五号楷体,并注明[内容摘要]、[关键词]字样;正文下方请标明页码(页码格式为阿拉伯数字,居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成果,取消参评资格。
2、符合送评条件的学生成果在近几天要进行进一步修改,特别是正文要符合格式要求。
苍南县教育局教研室
二OO八年九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