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教研通(2008)86号
关于选推教师参加2008年温州市初中语文课堂教学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各初级中学:
根据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温教研函(2008)98号”通知精神,我县决定选推一名优秀教师参加2008年温州市初中语文课堂教学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推对象:
凡年龄在30周岁以上的历届县级教坛新秀的初中语文教师均可报名参加。(已参加过市优质课评比或已获市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可参加。)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4月17日,过期不候。采用短信报名方式,请写明姓名、单位、出生年月及申报事项。联系手机号码:13566109998(短号:559998)。
三、选推时间:4月21日,于当天上午7:40前报到。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教坛新秀证书复印件。
四、选推地点:龙港第十二中学(原平等中学)
五、选推办法:
1、 采用课堂教学评选,上课内容:人教版语文教材七、八年级下册课文。
2、 主题教学:重视文本细读与问题提炼,重视学生的现场体验与发现。
3、 于4月20日下午四点钟左右在县教科研网公布上课课题,参赛教师可在家里自主备课。
4、 具体上课班级和节次在报到时抽签确定。
5、 经评委评定,选推出一名教师代表我县参加市初中语文课堂教学评比活动。
六、本次活动由龙港十二中承办,各评委、参赛教师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希各学区、各学校领导转告相关教师知晓。
苍南县教育局教研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
